事故灾难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19-12-12来源:浏览次数:1439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事故灾难性事件,主要指校园内发生的火灾、校舍等房屋倒塌等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第二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高校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分为四级:

(一)一般事件(Ⅳ级):对师生员工个体造成了损害,对高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二)较大事件(Ⅲ级):对高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高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三)重大事件(Ⅱ级):高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高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四)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高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高校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第三条应急处置

一、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一)校园突发火灾事故,保卫部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报告“突发事故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接到警情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二)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扑灭早期起火。采取诸如切断电源、气源,抢救危险品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和次生灾害。

(三)拨打"119"报警时,要讲清部位、着火现场情况,现场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时,要着重说明。报警后要派保安人员引导消防、公安人员进入现场。发现火情者和保卫科负责人在消防队员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员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四)校医务所医师立即到现场抢救伤病员并指导、妥善安置。必要时拨打120请求就近医疗机构援助。

(五)校保卫科组织安保人员立即封锁现场各通道,加强警卫和巡逻,维护秩序,指挥引导人员疏散。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六)后勤电工班管控好供电、供水需要,以及电梯;仓库、车队及时跟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口部门负责清点人员,事故中受伤人员要及时抢救。

(七)疏散出来的物资应派人看护。凡是易燃、易爆、剧毒性物品,均应谨慎处置,切实保证安全。

(八)信息联络与院办应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不要接近事故现场。同时控制好校内舆论,并做好舆论引导。

(九)解决好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十)事故处理后,突发事故领导小组应及时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检查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必要时可请公安部门介入。

二、校舍、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一)发生校舍、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向巿教委、区政府、属地公安、消防、武警等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二)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三)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三、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二)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后,保卫部门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请求援助。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有关院系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政府支援帮助。

(四)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四、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一)校园发生爆炸事故后,突发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二)后勤保卫部门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釆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四)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和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五、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一)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突发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公安交警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三)后勤保卫部门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

六、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一)校园内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突发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救,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组织校医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三)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四)突发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政府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支援帮助,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拫告。

七、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一)学院应针对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二)各组织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部门或单位应配备完善的通讯工具,外出团队出发前应给所在部门的领导留下可靠应急的联系方式,做好与所在部门的始终保持定期、定时通信联络工作,并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三)事故发生时,外出团队应及时向学院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所在院系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呼救和自救工作。

(四)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院和事故一线的处置工作,积极开展救助工作。

(五)根据事故发展态势,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八、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一)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学生宿舍、教室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故预防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一旦发生大规模漏水、大范围停电、燃气泄漏、爆炸等恶性后勤保障事故时,后勤有关部门应立即将情况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处理或救援工作,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政府有关专业部门援助,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三)食堂、餐厅、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四)对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校医工作人员到现场待命。发现煤气泄漏,应果断关掉明火和总气闽,并打开门窗通风。

(五)对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保卫部门应立即封锁事故现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六)信息联络与院办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注意安全,不要接近事故现场,对大面积停电等不会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也要及时发布告示安抚人心。

(七)事故处理后,要尽快调査事故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对事故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九、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一)领导小组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二)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安抚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第四条突发事故处理中的有关注意事项

(一)发生灾难事故,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安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二)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政府外事部门报告。

(三)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四)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都要考虑预防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对于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五)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第五条善后与恢复

一、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善后处理中心,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

(一)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院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二)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并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三)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四)事故处理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作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五)事故处理完毕,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引以为鉴。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事件结束后,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对学校危房及其改造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政府反映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