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院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一、原则
消防工作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
1、学院的主要领导为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对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学院消防安全二级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学院后勤保卫处在学院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以校安保队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
三、消防安全职责
1、了解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规定和执行情况,保障消防工作符合规定。
2、消防工作、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中,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3、制定实施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制度和规定。
4、加强对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员(各系、各部门的治保员兼义务消防员)的领导,开展消防知识、灭火技能的宣传、培训、并实施演练。
5、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标志完好、有效;确保本部门消防通道的畅通无阻。
四、消防安全管理
1、后勤保卫处对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并指导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对学院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配置、更换,联系专门单位进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2、对档案资料室、图书馆、锅炉房、仓库等作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相关部门、相关部位都有相对应的管理制度。
3、各系、各部门有义务对自己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和阻止任意挪用、移位以及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
五、消防安全检查
1、后勤保卫处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重点部位予以重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2、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1)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2)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5)消防报警设备的工作情况;
(6)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隐患的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8)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3、后勤保卫处建立消防安全档案。把学院内消防安全制度、图表、义务消防队的组成名单、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检测报告、安全检查情况等书面资料统一归档。
六、奖惩
各系、各部门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工作的一部分进行检查、总结、考核、评比,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规定对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
1、本规定由学院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2、经学院领导批准后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