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部“年度考核奖,必须拉开差距,考核发放”的原则,我系制定了《年终考核民主评议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工作,除继续按照“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职工民主评议”、“系考核小组和系领导测评”进行综合评分,计发年度考核奖以外,补充日常考核指标——教学资料上报、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成果等考核项目。现将考核加奖扣奖的具体内容补充如下:
一、教学资料上报考核
1、教学资料上报的规定日期
序号 | 教学资料项目名称 | 上 报 期 限 | 交报部门 |
1 | 新学期课程预安排表 | 按教务处规定日期 | 系教务员 |
2 | 课程大纲(含原大纲修订完善) | 新学期开学四周前 | 系教务员 |
3 | 课程教案(新学期教案) | 新学期开学后二周内 | 系主任 |
4 | 课程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表) | 新学期开学后二周内 | 系教务员 |
5 | 考试试卷、答案与评分标准 | 本课程考试二周前 | 系教务员 |
6 | 课程成绩登记表 | 考试后三天内 | 系教务员 |
7 | 课程教学小结 |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 | 系教务员 |
8 | 毕业综合实践成绩评定书 | 按教务处规定日期 | 系教务员 |
9 | 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 按人事处年度考核工作规定日期 | 系主任 |
10 | 新学期实习课排课表 | 前一学期第19周内 | 系主任 |
注:课程教案系主任抽查后,转交给各专业主任查阅,二周内归还给教师。
2、教学资料上报的统计期限为日历年度(跨学年)。凡教学资料迟交的教师,每一项扣年度考核奖基数的10%。
二、参加教研活动和全校重要会议考核
1、教师必须参加每二周一次的教研活动、系务会议;教师必须出席院部召开的全校大会。
2、凡缺席教研活动、系务会议和全校大会的教师(因公请假外),每一次扣年度考核奖基数的4%。
三、教学成果加奖
凡荣获教学成果的教师,按以下标准加奖:
竞赛类:
指导学生技能比赛加奖 | 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加奖 | |||
获奖等次 | 区 级 | 市 级 | 获奖等次 | 市 级 |
一等奖 | 5 % | 10 % | 一等奖 | 10 % |
二等奖 | 4% | 8 % | 二等奖 | 8 % |
三等奖 | 3% | 6% | 三等奖 | 6% |
注:1名学生获奖,只奖1名教师。
科研类:
完成教学研究课题项目加奖 | ||||
完成学校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 | 获市一级协会论文三等奖 | 获市一级协会论文二等奖
| 获市一级协会论文一等奖 | 完成通过 “市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市晨光计划”教学研究和科研项目评审 |
3 % | 4% | 5% | 6% | 7% |
课程类:
精品课程加奖 | 教材编写加奖 | ||
校级精品课程 | 市级精品课程 | 校内使用教材 | 公开出版教材 |
4 % | 10% | 4 % | 8% |
注:精品课程必须是领衔教师;教材必须是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减半加奖。
师资类:
市教委评选的先进教师 | 市教委评选的教学名师 | 市职教协会评选的教学名师 |
10 % | 10 % | 8 % |
本学院评选的先进教师 | 本学院评选的教学名师 | 市行业协会评选的先进教师 |
5 % | 5 % | 6 % |
注:市级先进:如“育才奖”等。校级先进:如年度考核为“记大功”。
集体荣誉类:
优秀教学团队奖 | 教学成果奖 | ||
学院级 优秀教学团队 | 上海市级 优秀教学团队 | 学院级 教学成果奖 | 上海市级 教学成果奖 |
团队成员每人加奖 3% | 团队成员每人加奖 6% | 团队成员每人加奖 3% | 团队成员每人加奖 6% |
四、其他考核
教职工凡发生教学事故按事故等级考核扣奖;Ⅰ级事故扣年度考核奖的20%,Ⅱ级事故扣年度考核奖的15%,Ⅲ级事故扣年度考核奖的10%。
注:教学事故等级的认定,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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